加快建设新居工程,促进农民转变居民
    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战略部署,成都市建委、市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五部门于2004年联合制定了《关于中心城区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实施新居工程的意见 》。新居工程就是在本轮规划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域内,按“六统一”方式建设的用以集中安置农村居民的城市居住小区和本轮规划的非城市建设用地区域合理布局城乡基础设施与环境共享的农民居住点。在城市化进程较快的中心城区、县城、重点镇实施新居工程,按城市居住生活的标准建设城市居住社区,用几年时间将中心城区、县城、重点镇规划区内的近百万农民转变为城市居民。
    2005年成都新居工程计划完成总投资20亿,场镇改造完成总投资10亿,计划实施新居工程项目19个。2005年实际完成投资31.88亿元,占投资计划的106.27%。其中:新居工程已动工项目13个,开工面积200.97万平方米,(含竣工面积34.4万平方米,主体完工面积12.61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9.05亿元,正在办理报建手续的6个。由市建委负责实施的新居工程的29条大配套道路中已有6条动工,完成投资1亿元。7个场镇均已启动,正在进行拆迁、租地及报建工作,已开工面积1.2万平方米,场镇改造完成11.83亿元。
    郊区(市)县的县城和重点镇共规划44个新居工程小区,开工建筑面积144万平方米,其中11个已完成主体工程,主体竣工面积约45万平方米,完成投资6.4亿元。
    2006年中心城区新居工程和旧场镇改造,力争累计开工300万平方米,主体完工200万平方米,完成投资额在30亿元以上;郊区(市)县和30个重点镇新居工程完成130万平方米,完成投资额10亿元以上。为使本轮规划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内的农民在2010年前全面转变为城市居民,奠定坚实的基础。

   
 
   
 
 
 新居工程的概念
 

   “新居工程”,是指在本轮规划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内,按 “六统一”的方式建设的用以集中安置城市(包括中心城区、14个县城、30个重点镇)规划区内农村居民的城市化居住小区。即纳入城镇统一规划,统一供地,统一按城镇居住小区的性质和标准,统一配套小区路、水、电、气、通讯和排污、治污等基础设施,以及文化、教育、卫生、商贸、绿地等公共服务设施,由城镇政府统一组织建设,并实行统一的社区服务和管理,满足被拆迁安置农民和进镇落户农民转为城镇居民后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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