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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信访须知
您好!欢迎您进入成都市建设委员会网上信访。根据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为提高网上信访的办事效率,保证您所反映问题的办理质量,请您在信访前,阅读以下须知:
一、网上信访,依法受理属于成都市建设委员会信访办职能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二、对依法已经或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三、信访人反映情况,应当客观真实,语言文明,载明信访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信访事项的请求、事实和理由,以便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时核实情况和及时答复处理意见。
五、属于本委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一般情况于90日内在网上答复处理结果,特殊情况适当延长。
六、对反映同一类问题的信访事项,不再重复答复,请参看本网站已公开答复过的内容。
七、部分投诉热线电话已公布在本网首页的常用电话栏,请直接投诉,减少办事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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